关注:无锡市学生资助政策解答 (义务教育篇)
时间:2024-08-29 10:50:30 阅读:737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教育公平、事关社会公平。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了解我市学生资助政策,我们将按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四个学段对我市学生资助政策进行解答。

第二期:义务教育资助

1.义务教育学校有哪些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是免学费的,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小学年级新华字典。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生活补助。如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还可以享受减免在校午餐费和社会实践活动费。

2.义务教育资助标准是什么?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获得生活补助,其中小学生每人每年1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2000元;同时减免在校午餐费和社会实践活动费。

2)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可以获得生活补助,其中小学生每人每年12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500元。

3)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可以获得生活补助,其中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

3.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如何区分?

目前,我市将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成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其中以下情况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分别是:1.孤儿(含特困救助家庭子女);2.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3.低保家庭子女;4.特困职工家庭子女;5.残疾儿童(少年);6.患重病困境儿童(学生);7. 门诊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对象子女;8. 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或者警察子女、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子女、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等家庭子女。

以下情况认定为比较困难学生,分别是:9. 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10. 政府支出型深度救助的家庭子女;11. 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等困境儿童(学生);12. 低保边缘家庭或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以上、1.5倍以下的学生。

以下情况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分别是:11.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1.5倍以上、2倍以下的学生;12.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

4.如何申请义务教育资助?

义务教育资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同时实行学期间动态调整机制。您可在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后,根据学校老师要求,登陆“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申请资助。

5.资助经费什么时候发放?

经学校认定并确认资助名单后,资助经费将按学期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中,在每学期结束前补助都会发放到位。

 

如有疑问,欢迎在工作时间拨打市、县(区)学生资助咨询电话:

序号

地区

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1

无锡市

无锡市学生资助中心

0510-82733039

2

江阴市

江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10-88020169

3

宜兴市

宜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10-87978033

4

梁溪区

梁溪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10-82733960

5

锡山区

锡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10-88704548

6

惠山区

惠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10-83592099

7

滨湖区

滨湖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10-81178597

8

新吴区

新吴区教育局

0510-81891362

9

经开区

经开区教育局

0510-80580160